东亚银行 天津分行 137001022186400 天津市福老基金会 天津银行第六中心支行 207801201090097145 天津市福老基金会
天津市财政税收 [2009]12号文件规定,为支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天津市福老基金会等14家公益性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缴纳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在缴纳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