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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福老基金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2019-06-06


为进一步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促进民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扩大自身影响力,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新闻发言人由领导班子担任,第一新闻发言人为理事长,第二新闻发言人为秘书长,办公室人员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
(二)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我会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其内容和口径须经理事会研究确定,必要时应请示上级单位。
(四)建立新闻预警和舆情监控机制,研究、掌握舆论导向及境内外媒体有关报道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通报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五)在上级单位统一指导下,做好外地记者到我会采访的接待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的主要形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三)通过书面形式发布新闻通稿
 (四)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会的时间
我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遇重大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可随时举行。
五、新闻发布会的内容
(一)重要决定、重大决策部署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内容。
(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三)涉及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工作中涉及的重要事项。
(五)需要发布的其他事项。
六、新闻发布会的审批与管理
(一)新闻发布会由理事会统一安排。
 (二)新闻发布会内容和主题的确定,可由理事会根据阶段性工作特点和需要直接提出。
七、新闻发布会的组织
(一)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监督指导本局的新闻发布会工作,包括确定到会新闻单位、协调安排记者现场或会后采访和社会舆论的反应以及会务工作等。
 (二)协助负责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工作人员,应当提前准备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五百字,时间不超过八分钟;
2、背景材料,介绍与发布会内容有关的情况,为新闻发布稿的补充材料;
3、主持词,介绍发布会主题、简要背景、发布人、议程等内容;
4、其他宣传材料或光盘等电子产品。
(三)一般情况下,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必要时也可邀请上级部门领导或有关方面负责人发布新闻。
八、新闻发布会纪律
(一)新闻发布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九、其他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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