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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福老基金会档案管理制度

2014-03-18


一、总 则
    1、为加强对本公司各类档案的规范管理,确保档案保管和使用的安全,提高利用效率,更好地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为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特修订本办法。
    2、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成立以来,在经营、管理工作和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备用、备查价值的各类资质证照,文书、公文、公函,合同、图纸,影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集中统一地管理集团系统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各项工作的利用。
二、档案管理范围及主要职责
    1、档案室管理档案范围:主要有综合类档案和技术类档案。综合类档案主要包括:行政文书、管理监察、经营管理、营销策划、计划管理、行政广告和销售合同、资产、声像、实物等档案。
    技术类档案主要包括:各工程项目的开发报建、招投标和预决算档案,以及工程管理性材料、工程项目合同、施工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和竣工技术文件等档案。
    2、档案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公司系统全宗编号原则和档案分类体系。
    (2)统筹规划并负责本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提供利用工作,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监督落实同步归档制度,指导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4)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做好安全防范、修复和保护工作。
    (5)推行公司系统档案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
三、档案的归档、立卷和移交
    (一)档案归档范围及归档时间
    1、对于公司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向本公司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拒绝移交。
    2、必须严格按照归档时间进行归档。
    (二)归档要求
    1、归档专业技术要求:
    (1)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热敏传真纸不能直接归档,要尽量追加原件,必要时存复印件并加盖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
    (2)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对照归档范围完整、准确、系统收集,工程技术类档案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符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4)声像类、实物类档案要清晰完整,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并按归档要求提供拍摄内容、时间、背景、作者等信息。对于形成声像资料的费用,需经档案室签字认可,再到财务部门核报费用。
    2、相关工作要求:
    (1)如因工作需要不能及时归档,应主动向档案部门备案,并安排专人妥善保存,待使用完毕后立即归档。
    (2)原则上,档案取得后未存档之前,部门人员不得先行使用,否则,如因此项原因导致的档案遗失、损坏等,一律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失职问责严肃处理。
    (三)档案立卷
    1、立卷原则:综合档案按性质、类别、年限、重要程度和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当年立前一年的卷,并预立当年的卷。技术档案立竣工工程卷,在建工程资料要整理成册。
    2、立卷时间:综合档案室立卷时间为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
    3、各部门专兼职资料管理员应注重日常收集和整理,按照归档范围督促部门人员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预立卷工作。
    (四)档案移交
    1、档案对外移交要求:按照政府规定办理档案对外移交时,须上报领导审批。凡政府部门批复的文件及附图,在政府有关部门需回收时,档案部门须留存复印件备查。
    2、移交要求:
    (1)档案室接收档案时,应根据移交目录,与移交人共同逐页清点,双方在每一页都要签名确认。对重要、机密类的案卷,更需要仔细核对,经查验无误方可办理签收手续。
    (2)全部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部门和档案部门负责人均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工作视为完成,移交中的所有记录均须存档。
    3、对调出、离职等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清还档案。没有档案室签字,人事部门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五)电子档案管理
    按时进行电子存档,确保与纸质文档内容相符。
    四、档案的利用
    (一)档案借阅基本程序
    仅在档案室查阅一般数据和信息,办理普通登记手续即可,查阅重要密级资料,须按借阅管理权限呈相关领导签字同意,且必须在档案室当场查阅后归还,不得私自带出复印。
    (二)档案借阅事项规定
    1、借阅档案必须按时归还,并及时办理清户手续。
    2、借阅档案最长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一次性借阅时间超过20天以上,须上报领导审批。
    3、借阅者必须保证原样归还所借的档案资料,而且完整无损,不得拆散、抽换、圈点、划线、涂改或作其它任何标记。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所借档案,做到不丢失不泄密。
    5、涉及管理监察部门根据领导指示开展具有查处办案性质的工作,档案、资料借阅须上报领导审批,档案室即可办理,无须再请示本公司董事长或本单位(部门)负责人。
    6、新入职和未转正的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借阅档案原件。如因工作需要,须报领导签字同意。
    7、节假日前和工作发生变动时,必须及时归还档案。
    8、借阅的档案,一旦发生损坏、丢失或失密,应立即向档案部门报备,按公司规定失职问责处理。
    9、密级档案材料和已立卷的文件,原则上不借出,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借出。
    10、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盖有该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写明借阅内容,经领导批准,由相关部门人员带领方可借阅。
    11、实物档案一般不外借,声像档案只能以复制件提供利用。
    (三)档案资料借阅审批权限(含原件和复印件)。
    1、公司绝密类的档案一律不得复制。
    2、复印完毕须注明用途,根据情况加盖“再复印无效”印章。
    (四)档案密级确定与管理
    公司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类,密级档案保管要求如下:
    1、未经具备相应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查阅机密档案资料,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3、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必须由专人负责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各部门负责保密。
    4、须在设备完好的保险装置中保存密级档案,且档案室内门、柜应做到随开随锁。
    5、档案室的档案材料要定期清查,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失密、窃密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查明情况严肃处理。
    6、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网络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与开放利用:
    (1)涉及公司商业机密;
    (2)涉及公司专利或技术秘密;
    (3)涉及公司员工个人隐私;
    (4)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使用。
    (五)档案统计
    档案部门应在每年年终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档案的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统计工作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务必确保提供的数据准确,符合客观实际,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和伪造。
    五、档案保管
    1、档案室由专人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一经立卷、归档,未报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档案,不得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销毁档案须有至少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应认真复核所销毁档案。销毁完毕须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六、附则
    1、本制度为2010年第一次修订版,档案管理办法以本制度为准,解释权归公司档案部门。
    2、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天津市福老基金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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